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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质性的站在了司法的背后,对与之有明或暗的利益关联的“偷窃型”企业进行了保护,不仅仅破坏自由市场的基本规则,最终会导致无人会追求真正的创新。
房屋限购政策等实质上均没有真正的法律依据。
当国企的不计成本、亏损也可持续经营的模式,让私营企业如何能够与之竞争?市场如何能够获得真正可持续经营的竞争环境和价格信号?
泛滥而任性的巨额补贴政策,导致经常出现高端高质量的产品无法与正符合补贴范围的低端低质量产品竞争,无论是企业沉迷补贴无意发展高端产品还是原高端产品制造商被劣币驱逐,在补贴无法维继或按计划取消时,整个国家的对应行业了失去了竞争进入高端高质量市场的能力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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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短视频和网红推广带来的舆论形态模式,会让人错误的判断一个公司产品的受欢迎程度以至于错误的判断其销售和盈利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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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越来越多的既得利益者基于国家的封闭为前提来获得或维持利益,那么国家重新开放的阻力也将越来越大。
股价只在你需要或认为有利可图时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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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习得的道理,如同一页页的书页,也如同书页一般并非后一页的一定比前一页的更对,但新的一页页覆盖之后,总是会忘记一些过去那些更对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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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大部分时候,趋利和避害是两件事情,趋利往往会带来可能的风险,而避害则很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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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市中获胜策略可重复性是否存在的焦虑:
(1) 感觉没有多少机会才是对的情况:市场中真正相对获胜几率较高的标的是罕见的;
(2) 本金较少的时候没有必要过多分散投资;
(3) 回报率带来的本金重复增值才是财富较快上升的核心。
在投注某一个标的后、完成退出前往往有较长的时间寻找下一个标的,这时候如何去:<1>对抗无趣的无操作时间;<2>确定一个准确的标的确认标准;<3>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卖出原则来“管住手”。
要重复的只是较高概率下的本金增值操作,而非交易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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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否本身就与上市公司身份存在者不可调和的对立?
原则中的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利润对人民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当然不一定是直接对全体人民进行分红,比如利润注入社保、承担针对全体人民的公共卫生环境等改善等)
上市公司:对股东利益负责,即使在这些年的治理文化变化下,也仅仅扩大到跟企业有关系的人群和环境等方面,那么如果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利于股东中的人民,而对非股东的人民有害,上市公司要对那部分人民负责?
只要存在这些最基本的逻辑矛盾,国有上市公司就会是一个矛盾的所谓“市场主体”,面对几乎无法解开的道德困境和原则矛盾。
同时,国有企业又去承担大量的非以利润为目标的、非企业战略上的、甚至明知亏损而进行的投资,承担着本应有政府财政直接承担的部分对人民的责任,这些都是与上市公司对股东利益负责剧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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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的“主义”,防止其成为“宗教”/邪教的最基本可能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对其每一个主义性后的原则与其现实操作/施政的行为进行不厌其烦、事无巨细的逻辑钩稽和审查,欺骗/诈骗在这样的无需过多资源需求的脑力活动中应可分辨出大部份。
核心基础:控制住情感面,因对方主要利用的就是强烈的情绪去操控对方。